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切实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实施党建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意见》(陕行院党发[2015]45号)要求,充分发挥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活动专项经费按各党总支、党支部每位党员200元标准执行。党支部开展活动需在经费限额内进行,不得超支。当年经费当年使用,结余部分不得转接下一年度使用。
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要始终本着勤俭、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各党支部要注重党建活动形式的创新性和实效性,合理规划使用方向。
三、各党支部要严格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不得借党建活动变相搞任何形式的娱乐化活动。各党支部专项活动经费采取支部书记一支笔负责制度。
四、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原则上由学院机关总支负责统一管理。各支部填写“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并附“党建活动方案”,机关总支同意后,财务处报销。
五、各党支部要把对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定期向党员公开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年底前,向机关党总支报送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机关党总支 财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