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处、室、馆、所(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学院决定精神,结合学院工作,2014-2015学年暑假起止时间为:2015�7�20日(星期一)起假,8�28日(星期五)收假�8�29日(星期六)教职工上班,8�30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8�31日(星期一)上课,假期共计40天。现就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责任务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放假期间,处级干部24小时总值班人员按照职责任务,全面协调各部门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院领导,并根据情况报告主要院领导�
3.放假期间学院办公室重点做好公文收发登记,印信管理、车辆保证等工作。保卫处、总务处及长安校区办等部门,放假前要安排一次全面检查,放假期间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并加强防盗、防火及后勤保障。学生处和各系部要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假期要落实安全责任,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5.各级值班人员要切实加强责任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全体值班人员要保持手�24小时畅通�
学院办公�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