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行政学院委员会关于刘清娟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0    作者:学院办公室    来源:学院办公室

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部(系)、处、室、馆、所(中心),工会、团委:

  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再聘任刘清娟同志的长安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六级职员)职务,从2015年3月1日起退休。

 

 

 

 

 

            中共陕西省行政学院委员会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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