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陕西建设的理论创�

科研处处长闫玉娟

发布日期�2015-03-31

科研处处长闫玉娟   

  社会主义法治既是国法之治,又是党内法规之治,赋予了社会主义法治新的内涵。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基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作出的科学结论,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发展。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地方立法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民普法有效开展,法治陕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我省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提�“依法治国”,作为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基地,我们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我省推进依法治国中存在的问题,为我省贯彻依法治国提供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支持�

版权所有:陕西省行政学陀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75�
邮编�710068 陕ICP�06013259 XA10634